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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琅脊背绷紧了一瞬,淡淡吐出两个字:“不想。” 然后坐下换创可贴。 脚趾上原本的创可贴已经摘掉了,露出里面结痂的伤口,由于偶尔会受到袜子和鞋面的摩擦,总是会渗出新的血丝。 迟炀看着心疼:“要不这两天穿拖鞋去上课好了,老刘会同意的。” 凌琅:“不。” 迟炀:“为什么?” 凌琅皱眉:“太傻了。” 迟炀笑了。没想到,看似对全世界都无所谓的小狼崽,其实还挺有偶像包袱的。 全校一起狂欢了整整两天,运动会的热情很难退去,此刻,班群里正聊得热火朝天。 徐图:说时迟那时快,只见狼哥突然蓄力,以迅雷不急掩耳之势,华丽冲刺,绝处逢生,惊艳全场! 侯思杰:狼哥牛哇。 于志锐:是咧,北高飞人! 王每:好想知道琅哥是怎么做到脚受伤还能反杀的(别跟我杠他第二,在我心里他就是反杀成功)。 薛婕:你好,除了马倾予,没人和你杠,谢谢。 薛婕发完这句,下面一串 1。 迟炀翻了翻班群,发了个“肯定”的大拇指出去,然后对身边的凌琅道:“班群这会儿好热闹,都在讨论你。” 凌琅贴创可贴的动作顿了顿:“说什么?” 迟炀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凌琅会接话。 小狼崽居然开始对周围的人感兴趣了。 他有点意外,有点欣慰,又有点感慨。 总有一天,他要亲手把他的小朋友推进人群中央,让他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包围,回归人生原本的轨道。他并不是什么大方的人,这种一点一点与人分享角落宝藏的感觉,说实在的,不是很好。 迟炀把手机屏幕竖到凌琅眼前:“他们在问你是怎么做到逆袭的。” “我觉得不算逆袭……”凌琅挪开目光,垂下双眼,“我要是再跑快一点,就可以拿第一了。” 迟炀眉心一跳,原本想说“你不打算要脚了是吧”,但看到凌琅难得一见的失落表情,他改口了,轻轻说了句:“会的。” 凌琅累了一整天,困得早,他回卧室睡觉之后,迟炀拿了衣服去浴室洗澡,在浴室门口发现了一张皱皱巴巴的纸。 迟炀捡起来一看,嗬,这不是小狼崽随身携带的挡桃花神器吗? 纸上是关于凌琅病情的诊断,诊断时间在凌瑾出事后的第二个月。 这份诊断书凌琅之前给他看过一次,那天一回到公寓,他就搜索了相关资料,这个情感缺失的病症病因很多,但65%的患者都曾经历过巨大的人生变故,一开始,他认为凌琅的“变故”是凌瑾的去世,但现在,他不这样认为,至少那不是唯一诱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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