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年代文后我成了国宝级科学家_第6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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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灵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穿个书,还要跟一些小屁孩打交道,但其实在原著中这位田叶也刚出场,就已经二十岁了。

    二十岁的田叶叶上了大学,在镇上有了工作,可谓前途一片光明。

    而那时候刘爱文虽然已经辍学,却赶上改革开放的口子,在村里办了个石料场,和一帮兄弟混是混,但也干得风生水起。

    他从小就喜欢田叶叶的大小姐脾气,有时候田叶叶回乡下来,她爹没时间去接她,刘爱文还会用自己那辆小破车接她回村。

    一开始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只不过是青梅竹马的两个人,一个有情,一个装作不知道而已。

    直到后来,刘慕梅把刘爱文以前在镇上打流的事告诉了田叶叶。

    田叶叶的虚荣心突然就变本加厉起来。

    那个年代老实的人见得多了,便有点乏味。

    如果自己的男人暴.力一点,或者表现出一点男子汉的气概,就会让被他保护着的女人,有一种非常风光的感觉。

    这就好比把一个老实巴交的,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和一个酷帅狂霸拽的校霸放在一起比。

    青年时代的刘爱文虽然还是黑,但五官长得和他那光荣牺牲的爸一样,极富英气。

    而且他的身高也蹭蹭往上长,已经到一米八五加了。

    那年代伙食差,这个身高也可以算得上是回头率很高了。

    所以刘爱文在那个时候,外貌上可以说是非常出挑的。

    而且他性格霸气,在外兄弟又多,干架又狠,还能办厂挣钱,能吃香喝辣,很有古.惑.仔大哥那味儿。

    刘爱文长得好又很有男人味,所以虽然他本质还是个二流子,虽然小时候家长们都不让孩子跟他玩,但到了这个年纪,反而有很多姑娘悄悄把他放进了心里。

    女孩们到了这个年纪已经在考虑找对象的事了,虽然大家都会把自己这份情丝隐藏得很隐秘,但好感这种东西是骗不了自己的。

    这是人的天性,是大部分人都逃不了的生理规律。

    田叶叶平时和这些女娃也算是无话不说的小姐妹,自然也是知道这些小姐妹的心思的。

    她知道,但她偏要吊着刘爱文。

    她就是喜欢看到这些姑娘想和她争,又争不赢的样子。

    而且她很享受被人舔着的感觉。

    刘爱文外表凶狠,但其实是个非常温柔细心的人,很能照顾她的情绪。

    因此田叶叶不说清楚态度,却也不拒绝和他来往。

    田叶叶甚至还总喜欢把他带在身边,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她身边有这样一个男人。

    于是越来越多艳羡的眼光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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