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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二章 终章「po1⒏」 (第1/4页)
秋雨绵绵,天地之间朦朦胧胧的像挂着一片雨帘。 秋收了,农人们闲了下来,便都窝在家里不出门。茫茫田野一片空寂,估计跑来几匹狼都没人去赶。 却有两乘快骑不顾蒙蒙秋雨,道路泥泞飞驰在金庄庄口通往云海山庄山口的路上。枣红马快马加鞭赶上了前面的白马,有点担心的说:“大哥,下雨路滑,恐怕是下不了山了吧。真不知道株儿怎么想的,偏偏要在山庄生产。要不我们先在山上住下,雨停了再下去。” 林株的预测产期就在这两天,可是她坚决不出山,说是山庄风水好,在山庄生出来的孩子非龙即凤。 这山连山谷连谷的,山路崎岖,下雨路滑,也许还会遇上滑坡,到了云海山庄还不摔死了。书墨虽然也很想金小光在林株生产之前赶回去,可是现实不容乐观。 金小光头也不回的说:“那可不行,今儿就是下油下刀子也要下去。株儿生产日期就是这两天,她说过如果她生孩子我没有陪她的话,以后就不用去了。” 书墨低头揶揄的一笑:“大哥真听话。” 金小光伸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说:“不听不行啊。不听见不到儿子!大哥我算是彻底相信了最毒妇人心这句至理名言。上次大哥就是因为同皇上赏月饮酒醉了,没有按说好的时间回去,三个月没看到儿子,三个儿子都没看到。更不要说儿子他娘了。这好不容易用了几千朵玫瑰哄的她高兴了。这次要是再出错,估计半年都见不到了。株儿说女人都爱玫瑰花,可是这都快到冬天了,哪里有玫瑰花。” 书墨笑得更揶揄了。脸上在笑心里多少还是不太舒服,每次听到金小光说起林株同孩子们,都会想起那种软绵绵带着奶香的味道,但是他知道过去的永远过去了,就算过不去也的过去。 他也已经成了亲,夫人乃兵部侍郎之女,端庄大气贤淑,可是在他心里总有一个地方,留着那抹温香。 金小光对林株表现出了前所未有不可思议的言听计从,比儿子还听话。这让认识让他的人包括现任皇上燕无忧,逍遥王保臻,小侯保玺甚至书墨云墨屈伯梅九公李竹山都不敢相信。 可是他真的很听话。 每个月有一半时间要去云海山庄报道,其余时间处理一些公务,公务可以耽误,见林株不能耽误。金小光不去理会书墨忍俊不禁的坏笑,只管向前。 只有他知道,并不是害怕林株,也没有这么夸张,而是这么做才能让皇上他的表弟燕无忧安心。 五年前林株不想随他去定远,求哥哥保臻务必让她留在云海山庄。保臻从来溺爱meimei,再者也不想meimei同两位侯爷夫人争风吃醋,更不想meimei居居第三,又不能同金小光商量,他知道金小光是绝对不会答应的。便没多想,去请当时还在替重病在身的父主持朝政的太子燕无忧帮忙。 却是燕无忧经过多年的磨练,已经是一个深谋远虑很有抱负的未来君王,他未雨绸缪,已经想到了功高盖主的两位结拜兄弟或许以后会同他爹或前朝皇帝那样谋取父亲好不容易才夺取的江山。 正想着怎样分解,恰好保臻来求。 保臻经过这些年的风风雨雨生生死死,早已对打打杀杀从政之事望而远之。他只求做个逍遥自在的人,唯一的条件就是让自己以前的旧部下都能安居乐业。、 这当然正合他意,他立刻封他为遥遥王,在都城为他建造王府,弟弟保玺封为小侯,当然只是封侯并无实权更无兵权,侯府就修建在定远,管理者另有其人,这也是为了将兄弟两人分开。 保臻安顿好了,这个金小光却很麻烦,是他的表哥,又是前朝侯爷世子,这几年是战功赫赫,威信很高。 虽说当初答应平分天下,但是欲望无穷。王爷的名分可以有,江山只能一人独坐。 所以当保臻求他的时候,他忽然想起了林株,他家菜园的小丫鬟。他还曾为她小小的动过心思,原来她是保臻的meimei,前前朝的郡主。这些年他同保臻金小光同甘苦共患难,自然知道林株在金小光保臻心里的分量。 他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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