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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手洗。 他这段时间穿的都是谭暮的旧衣服。本来这件衬衫还勉强能裹身,都怪谭暮这小子非得拉他去吃什么梅花糕。还一个劲说这是浅都最出名的特产,一定要让他尝尝。 其实也不见得有多好吃,一层糯米糍,上面撒几颗芝麻和花生粒,外头裹一圈脆皮,远比不上他府里的梅花酪。更可恨的是他不知道最下面有一层豆沙,他猛地咬了一口,下一秒那豆沙就赤/裸裸地溅到他衬衫上了。 看到他中计了,谭暮当时就笑得花枝乱颤,合不拢嘴了。 他用洗衣液泡了一会儿,最后顺利地给洗下来了。看着那件破旧的衬衫,他觉得他是有必要好好挣钱,给自己置办几身衣服了。 *** 经过谭暮的左右斡旋,许经年成为顺丰快递的快递员这事儿就板上钉钉了。站长继续让他负责龙廷小区附近那一块区域。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开着三轮车乌拉拉地上班了。他记得昨天晚上吴桐雨的那个电话,第一时间就来到了龙廷小区取件。 这边吴桐雨睡得迷迷糊糊,隐约听到有人在按她家门铃。 昨天晚上熬夜看电视剧,一点才睡下。现在她睡意朦胧,脚步都是虚浮的。 “来了……” 顶着一双熊猫眼去开门。 “早啊吴小姐,我来取件。”门外的快递小哥精神抖擞,一身笔挺的蓝色工作服。 男人身姿颀长,英气逼人,就算一身普通的工作服愣是让他穿出了气宇轩昂的味道。楼道里光线昏沉,逆光,他脸上的表情看上去有些迷离,愈发显得他深邃神秘。 反观她自己,一身卡通睡衣,头发蓬松杂乱,脚上还是一双大嘴猴拖鞋,真是够邋遢的。 不过一大早就看到美男,吴桐雨小姐表示心情很愉悦! “你等等,我去给你拿东西。” 她折回房间去拿那双凉鞋。 吴桐雨回房拿鞋子的这间隙,许经年透过半开着的防盗门,仔细打量起她家。 客厅看着很小,目测不超过10平米,沙发、桌子什么的都将整个空间挤满了。青草绿的墙纸,明黄色的布艺窗帘,棕色的地板,整体看上去都是清新明快的风格。 吴桐雨的速度很快,他还来不及看清全貌,她就捧着一只鞋盒从卧室跑出来了。 “给你。”她将鞋盒递给他,问:“邮费多少?” 她站在门口,身后明媚和煦的阳光透过布艺窗帘洒进室内,恰好在她头顶打了个光圈。她一张素净的小脸在半明半昧的晨光里显得分外柔和。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两眼,很快便收回目光,开口:“您要寄到哪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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