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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9) (第1/3页)
他们逢于盛夏,别于盛夏。
初见时那人一身烟火气。
离别时他变成了一把灰,住在一个小小的盒子里。
朝玉回国。
他知道了崔缪是谁,崔缪是顾明乐初恋,他劈腿很多次,顾明乐原谅了他很多次。
顾明乐真的很爱崔缪,为了尊严分手后,仍然背着崔缪送的吉他好几年。
朝玉终于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他无法是释怀,也理解了顾明乐当年的决绝。
朝玉没有做什么。
他说自己不喜欢崔缪,看着崔缪从人人追捧到穷困潦倒,他始终知道自己生性凉薄,不是什么好人。
崔缪冻死在街头时,朝玉也活不了多久了。
他思念他的顾哥。
想他十九岁那年。
身边的人一直劝他往前走,只有朝玉固执的等在十九岁的那一天。
可他等了他一辈子那个人也没有回头。
我不是他第一个小朋友,也不是最后一个。
所以他对我并不包容,也不宽容,更没有耐心陪我长大。
我犯了一次错,他就永远离开了我。
没关系。
没关系。
一辈子而已。
朝玉是顾明乐人生里的一个过客。
顾明乐是朝玉的全部。
那个少年没能走出他的十九岁。
仅此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终章啦。
第84章 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也有男人是会生孩子的。
他们外表与普通男性无异, 只是要娇弱一些,更为秀美,身上会有红痣, 颜色越深越容易怀孕。
他们唤做哥儿。
即会生孩子的男性。
古代世界。
种田文。
*
剧本《造反将军的小哥儿》。
柯明允是二十一世纪一大学生,为救一落水儿童不幸遇难,
再睁眼时他来到了在历史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大钦国, 更令他欣喜的是, 他是gay,还重生到了一个哥儿身上。
他不用在隐藏自己的性向了。
家穷没关系,弟弟meimei不听话没事。
卖麻辣烫、火锅,造镜子、烧玻璃,教育弟妹,扳正愚孝憨厚的父母, 和爷爷奶奶分家、甩掉大伯一家吸血虫,他把日子过的风风火火。
唯一令他有些苦恼的是,他刚穿来捡的十分合他胃口的男人不见了
*
明乐穿过来好几个月了。
他是文里主角受的极品堂弟,一个爱慕虚荣、眼高于顶、天天把我要嫁给县里高老爷当续弦、我要给高老爷生个大胖小子挂在嘴边的哥儿。
他非常看不起主角受和主角受捡来的主角攻,每次见面都极尽嘲讽之能事,眼睛恨不得长到脑门上的蠢货。
但他也有骄傲的资本。
小哥儿打小就好看, 红痣生在了眉心, 极红、极艳,好似能滴血一般。
容貌姝丽,一身皮rou白的跟雪堆一样。
系统以为明乐多少会羞耻两天,结果它高估了明乐的节cao。
他当时就兴奋了,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哥儿好啊。跟abo里的o一样天赋异禀,能做许多高难度动作。
反正任务者是不会在任务世界有孩子的。
系统:
它的错。
对不起。
是它浅薄了。
鲤鱼村不大, 柯家的允哥儿捡了个男人的事闹得人尽皆知,那男人很是英武,罕见的俊朗,就是好像脑子不太好使。
村里人打趣是允哥儿思春了,想男人了,那傻子就是他捡来当未婚夫的。
柯家老太太发了好几次脾气才把这话茬压了下去,他们柯家不至于让自家哥儿嫁给一个傻子!
男人傻是傻了点,但力气大,是干活的一把好手。
破布缝的衣衫,走线都歪歪扭扭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英俊,剑眉星目,挺鼻薄唇,骨相一流。他很高,将近一米九,腿长肩宽,搁在现代就是t台超模。
田埂上。
明乐在乘凉,柯明允给失忆的主角攻起了个名字,叫秦天。
主角攻被捡到时,里衣被绣了个小小的秦字。
主角受猜他姓秦,就给他起了这个名字。
秦天这时在看明乐。
麦茬扎人,热浪滚滚,汗水洇湿了胸膛的衣衫。天空万里无云,明晃晃的太阳晒得人心肺烧的慌,但地里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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