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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首富她啊 第38节 (第1/2页)
出道至今,三年,真他妈受够了。 所有苦难源自那一天。 当时,他二十二岁,还叫张启盛,日子过的好好的,靠打零工维持生活,有时帮人锥债,有时帮人送货,工地上也干过几天,自由自在。 可他在路家当司机的老子不那么想。 他爸觉得他高中辍学,前程已完,又混成无业游民,这辈子没指望了,过不了几年,他就会沦落到街边乞讨。 于是老张以死相逼,拖着他站到路洄的书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路家大少爷救他一命。 路洄以给商品估价的眼神打量他。片刻,问:“会唱歌么?” 他说:“不会。” “有什么艺术特长?” “没有。” “识字吗?” “写十个字起码五个错别字。” 路洄又看他一会儿,轻飘飘定论:“进娱乐圈。我会叫人给你安排经纪人和团队,包装改造一下,能行。” 他傻了。他爸也傻了。 老张磕磕巴巴的说:“大少爷,这……这恐怕不行。我儿子不会唱歌不会演戏,文化不好,字都认不全,也没艺术天赋。除了长相过的去,什么都不行,还一身臭脾气——” 路洄轻轻咳嗽几声,说了四个字:“他会红的。” 后来,他出道了,以惊人的速度奇迹走红。 于是张启盛变成了张启圣。 早年辍学、打遍七中一条街无敌手的不良少年,变成了正能量元气少年偶像。 听习惯了的一声声‘盛哥’,变成了永无止境的尖叫,‘圣圣、圣圣’。 气的他啊,胸口都忍的闷痛,恨不得吼一嗓子——去尼玛圣圣,叫老子盛哥! 这日子不能好了。 所幸,他早就表态,赚够一辈子饿不死自己的钱,二十九岁之前,他一定退圈。 只剩四年,胜利在望。 他低头,从包里拿出一瓶包装好的香水,总算露出一点真心笑容。 这是他去国外拍广告,带回来送给大小姐的礼物——她最喜欢的一款香水。 虽然国内也能买到,但这是从那家店里买的。 张启圣回忆着,很多年前,少女靠在窗边,对他讲起她如何在国外的香水店,邂逅了她的珍爱香味。 多么美好。 混乱的少年时代,那位善良的大小姐,那个叫路盼宁的女孩,是他唯一的温柔和宁静。 最早,他和路盼宁一道在贵族学校念书。 因为出身和背景,也因为性格脾气,他格格不入,被所有人排斥,只有路盼宁不会看不起他,愿意全心接纳他。 他到底离开了那所讨厌的学校,到七中念了半年。然后他终于发现,也许不是学校的问题,错在他和书本天生八字犯冲,便毅然辍学。 即使如此,那天鹅般高贵、纯洁的女孩,他的大小姐,仍旧是他愿意远远守候的唯一。 为了她,他不惜承受血光之灾。 张启圣抬起左手,神情寒凉,看着少了最上一小截的小拇指,冷哼。 这将是他至死都存留的伤疤,也是他永生难忘的耻辱。 那年,他听说大小姐的未婚夫竟敢另结新欢,而新欢正在七中,某天放学后,便想给那不知死活的女孩一点小小的教训,让她识相点远离姓秦的,再然后—— 一场噩梦。 从此,他打遍七中一条街的传说,成为了埋葬的光辉岁月。 之后很长一段时光,他见到七中的校门就虚,见到穿七中校服的女学生主动远离十米,绕道而行。 奇耻大辱! 罢了,都过去了,张启圣安慰自己。就当真是恐怖梦境,醒来就忘了吧。 反正,今生今世,他再也不会见到那个长的像仙女、行事如魔鬼的……怪物。 * 路家,会客厅。 路太太看着茶几上摆开的照片,只觉得血压直线飙升,头疼胸闷,甚至逐渐恶化成眼冒金星。 路洄拿起一张照片,手指用力过度,照片被捏皱。 “大卫。”他看着对面气定神闲喝咖啡的男人,厉声道,“我们给你那么多钱,这就是你给我们带来的回报?” 那叫大卫的外国人吃了一粒牛奶糖果,和颜悦色道:“是的,路先生。请你给我报销机票的费用,是你们说要我亲自带到,不容有失,我才会坐飞机过来。” “你还敢要机票费?!” “先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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