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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虫,甩也甩不掉。这些年家庭让我养成了独立的行事作风,所以总会在一些解释不清的时刻,觉得安辰烦。 可心姐之前总笑我,说我窝里横,身上仅存的一点点任性全都甩给了安辰。 我笑,心想也许真是这样。 大一那年安辰进了广播站,每天负责播放同学们点的歌曲,念那些恋人写给对方的告白,我们两个学校很近,没课的时候我经常去他们学校上自习,走在林间路上,总能听到他一本正经的念。 我爱你,我喜欢你,今晚月色真美。 安辰的声音很干净,那些甜腻的话从他的嘴里念出来变成初夏夜晚的薄荷叶,我坐在路灯下安静地听,等他结束,等他站在很远的地方用这样清凉的声音大声的喊我的名字。 后来他突然黑着脸问我,为什么我从来不点歌。 “我听手机就可以了啊。” 当时我俩正在食堂,他气的拼命吃饭,把牛rou咬的嘎吱嘎吱响,义正言辞的说:“那哪一样。” 后来他舍友告诉我,他进广播站是因为我小时候的一句话,我说我不喜欢用手机听歌,电视里总是演男女主打电话点歌的情节,遥远的祝福和思念不经意间出现,我觉得这样才足够惊喜浪漫。 然而当时那些话不过是我为没有手机随口找的托词,青春期刚开始的孩子自尊心总是旺盛又脆弱,没想到我胡诌的一句话,他居然真的记住了。 原来校园上空传递的电波,每一句话每一封信每一首歌的尽头,都是我。 他生日那天,我如他所愿点了歌,在后台的留言板上郑重其事的写。 “陈期想点一首歌送给安辰,歌名是《慢慢喜欢你》。” 告白信09: 展信安: 安辰二十岁生日,我跑去问他想要什么礼物,我知道他什么都不缺,我知道我送什么他都喜欢,可我总觉得二十岁这个新起点格外重要,想要送他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他想了半天,说要我给他写一封信。 “告白信。”他双手叉腰,不怀好意的看着我。 他记得我管情书叫告白信。 电子设备飞快发展的这些年,我迷上了写信,经常草草一写三四页,兴冲冲的寄给远方的朋友,然而我却从来没有给安辰写过什么,这一直让安辰耿耿于怀。 其实我们之间能写的事情很多,毕竟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一起,是惹得外人羡慕嫉妒喝柠檬水的青梅竹马,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对事情对于他,我总觉得不着急,反正时光漫长。 我歪头问他:“写什么呢?” 安辰:“写什么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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