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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糟糟毫无美感的围巾。 几天没见,她好丑。 回到房间后的她,立刻化身为一只勤劳的小蜜蜂,一会儿把穿上有些臃肿的羽绒服脱下挂在衣架上,一会儿又把衣柜里的白色呢子大衣拿了出来。 一会儿把早上嫌头发太长碍事而扎起的丸子头拆开,用卷发棒将长发卷出微微的波浪。一会儿又去细细描了一边刚刚画得有些粗糙的眉毛。 准备好了一切。明珠惬意地窝在沙发上,等着程景沉待会儿过来叫自己去喝粥。 她强迫自己止住了笑意,揉了揉因笑得太久而有些酸胀的面颊。 笑得太久,脸会僵住的。 但是,她们今天早上要喝甜甜的红糖小米粥欸。 “嘿嘿嘿……” 明珠违背了意志笑出了声。然后又像想到了什么一样,瞪圆了猫儿一般的杏眼,捂住了嘴巴,竖着耳朵看向门外。 等了一会儿,门外还是毫无动静,就又瘫倒在了沙发,无声的笑着打了滚。 平息了因他突然回来而带来的兴奋。她躺在沙发上,娴熟地从客厅的茶几上,摸出了一张照片。 她撑起双臂,把照片高高地举起放在眼前。 照片中的人,正用一种温柔专注的目光看向相片外的人。有那么一瞬间,明珠恍然以为,他正在和自己对视。 就在她的脸慢慢地沾染上了胭脂色时,她又唰地把照片夹在了硬纸书里,藏在了沙发的抱枕底下。 她有些想他了。 而且她为他走之前对他说的那番话很后悔。 她不了解他的家境,她只听他提起过他的mama是大学教授,却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自己的爸爸。想来,大概率是普通的家境。 而站在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苏梅凭借与傅氏集团的关系,在娱乐圈也是真的可以只手遮住小半张天的。 他要想凭借着自己走下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她却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他的放弃,鼓励他争取,何尝不是有些「何不食rou糜」的意味呢。 但好在,明珠想到了刚刚程景沉的目光,笑了笑,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话而受到不好的影响,并且一定有了自己的主意。 “真是……”不亏是我看上的男人。她喃喃道,语气无奈,嘴角忍不住上扬。 “嗡嗡嗡!” 手机在茶几上转着圈地震动。 是明珠进门定好的闹铃。 蹭了这么多回饭,她早就大概摸清了他做饭的速度。熬这个粥,他大概需要四十五分钟。 于是她在进屋时特意设置了四十分钟的闹铃。以给自己五分钟的准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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