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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0) (第3/3页)
有通知你。] [啊,没关系,区别不大。关键时候不要拖后腿就行。] 霍衍见沈映雪不说话,继续道:在下无名小卒,恐怕入不了您的眼,只是我这个人向来喜欢凑热闹,对您这样厉害的人物,向来崇拜至极,不知您能否屈尊,与在下交个朋友? 荀炎靠近沈映雪,低声说:他是揽月楼的副楼主,也是伏晟的亲信。 伏晟这个名字还在沈映雪的记仇本上,霍衍是伏晟的狗,沈映雪更看不上他。 我向来不与死人交朋友。沈映雪冷冷地说完,突然笑了:不过如果是伏晟亲自过来,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霍衍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其他人都以为他是被花主羞辱,所以才这样表情难看,只有霍衍自己心里清楚,他此刻有多么大的震撼。 花主他究竟知道多少? 霍衍两年前生过一场大病,病好之后,身上时常感到不适,偶尔还会呕血。大夫说是他的脾胃出了问题,哪怕好好休养,他也活不了多久。 霍衍这几年瘦的厉害,好多东西都吃不下去,酒也喝不了了。他一直在喝药,想把病治好,但是就算喝再多的药,也不过是拖延一下时间。 除了他和那个被他杀死的大夫,没有人知道他的病情,花主的语气这样笃定,他分明是知道真相! 霍衍勉强笑了一下:花主莫非与我们楼主是旧相识? 的确是旧相识。沈映雪说,你猜猜看,我与伏晟是如何认识的? 霍衍说:我不知道。 沈映雪笑了一下,你可以回去问问他,看他还记不记得。我倒是觉得,他应该记不得了。伏晟做的恶事太多,又过去了这么久,他哪能记得住?不过我倒是记得很清楚。 他们确实认识,但是并非有什么交情,而是仇怨! 沈映雪敲了敲椅子的扶手,意兴阑珊:回去吧。 步撵掉头,慢慢进入了簪花巷。 荀炎没有跟着一起离开,他抱着剑,站在胡同口,冷冷的看着众人,对巷子里的人道:杀。 沈映雪见过没有马赛克的簪花巷,但是再次看到这样清晰的环境,还是有一种不同的感觉。 不愧是他挑选的地方,既有江南水乡的温柔,又有一种很特别的古朴,配上淡淡的脂粉香气,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秦淮河畔那种温柔富贵乡。 沈映雪来到自己的院子,兰锦正在门口等他。 主人。兰锦的脸比猫猫头瘦了至少三倍,非常清秀,他抬头仰望高坐着的沈映雪,您没事吧? 没事,荀炎已经解决了。 沈映雪之前不理解荀炎为什么说打不起来,现在他知道了。 直接把闹事的头领杀死,底下的人被震慑到,哪一个还敢继续挑衅? 沈映雪想着刚才荀炎出手的速度,非常快,是他见过的最快的,放在上辈子,他绝对想不到这是人类能有的速度。 可是就在亲眼看到的时候,他的反应没有其他人那么震惊。 因为沈映雪的注意力能跟得上荀炎的动作,甚至觉得如果换成自己来做,可以更快一些。荀炎出手时,角度也不对,如果略微调整一下,再向下倾斜一点,剑刃朝上去割破那人的喉咙,会更加轻松。 可惜沈映雪别说跑步,就是躺着不动,身上有时候都疼的厉害。 兰锦看到沈映雪沉默着,给那几个抬步撵的使了个眼色,让他们继续向前走,没想到正巧碰到了过来串门的诸成玉。 诸成玉听到沉稳的脚步声,停了下来,侧着耳朵听了一会儿,小声问阿武:是谁? 阿武说:是花主。 诸成玉甜甜地笑了起来:主人? 沈映雪看到他的笑容,瞬间感受到了美颜暴击! 他听荀炎说,诸成玉是什么白子、羊眼,还以为自己又被马赛克蒙蔽了双眼。没想到去掉马赛克之后,诸成玉还是这么好看。 如果说带着马赛克的诸成玉是漫画里的美少年,现在的诸成玉,就是从二次元变成了三次元,从纸片人变成了大活人。 他还是那副柔柔弱弱的模样,身上穿着浅绿色的衣服,头上一根碧玉簪子,他的头发很长,梳得很整齐,有一缕垂落在胸前,在阳光下泛出耀眼的银色,不掺一点杂质。 他的睫毛是白色的,眉毛是白色的,肌肤就像一块美好的羊脂玉,没有一点瑕疵。 只是有些太白了。 沈映雪看到去掉马赛克后的他,立刻想明白了诸成玉为什么是这样的发色和眸色,失明的眼睛也有了解释。 他有白化病。 他看起来真像一个小天使,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甜美无害,就连那双眼睛,都透出了满满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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