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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夹起一箸蒜蓉豆角送入口中细嚼慢咽后,才幽幽开口:“你干得蠢事当然忘不了。” 当年的蠢事,发生在高二下学期。 彼时卢默还是个没成熟的男孩,在学业之余不忘继续他的乐子:观察他人与开玩笑。 他把班级里引他注意的人都玩笑了一番,才在百无聊赖之际注意到云知,他心里给云知编排的外号叫“透明人”。 据他观察,云知在班级的存在感很低,上课认真听讲,课间写作业或看书,除了和那个叫“陶以沫”的女生去上厕所外,全天屁股不离板凳,真的是静默到毫无特色的高中女生,怪不得他都快忘记这号人物。 卢默真正注意到云知还起源于一件小事,他最爱的老师朱阅在数学竞赛班竟然点名夸了云知,而顺便贬了一下他的退步。自此云知就被卢默暗暗盯上。 得出“云知是多么无趣又静默”的结论后,他开始好奇那张脸上会不会有别的情绪。于是有一天,卢默就把一只蚯蚓丢在云知桌上,便好整以暇起来,可对方只抬头看了他一眼,就把蚯蚓丢回他身上,害他“哇哇”直叫。 真正的蠢事还不是这个。 卢默有次碰巧在路上看到云知,便心血来潮地骑车跟在她后面,因此便碰巧知道她住在某个小巷平房,还碰巧得知她被“家暴”。 对于云知本人来说,说“家暴”太夸张了,他们村对女孩大多是简单粗暴的态度,除了受风气影响,她家还穷,所以能上学至今她已心满意足。况且,自上高中后,虽然日常的谩骂仍不间断,但方顺琴已很少动手,也许正因为要压抑火气,云知挨骂的时间反倒更长。有时候她会想,与其如此,还不如被打一顿。 卢默偷听到的那场“家暴”,其导火线是方顺琴近来牌局不顺,加上白天收拾房间时翻到云知的日记。虽然方顺琴只上过几年学,但日记里写的“想离家远点”,“他是很有教养又正直的男生”、“如果自己有漂亮的衣衫”等等是什么意思,她还是懂的。 所以云知一回家,方顺琴早已摆好架势在等她。 卢默本来要打道回府的,可一转头就被女人的怒吼给惊住了。 方顺琴把日记丢在云知身上,云知反应过来是什么后立即怒目而视。 “你这什么眼神!”方顺琴顺利开火。 “这是我日记!” “你在给我喊一遍,试试!” 云知熄音了,眼泪静静地往外冒。 “哭什么,我还没说啥,又开始装可怜了!” 方顺琴怒火旺起来,点着云知的头,“今天你爸回来我要跟他说,他辛苦赚钱养的女儿就是白眼狼!不仅想飞,还想谈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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