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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他而言,与加冕无异 #9446;ǒǒ⒗ⅵ#8471; (第2/2页)
力有限,不比达官贵人能呼风唤雨。如她这般的小人物,即使有妄图改变世道的志向,在生活磋磨下,只能忿忿拿笔写书而已。 赵杨仙走的不快。游偀一路跟着她,一边走一边回想剧情,心里猜测今天是金圣烈被白毛鬼追杀的日子。 游偀目送赵杨仙推着车进屋,默默站在女主角家外的树后,等待赵杨仙再度出现。 树木交错,盘根复杂,高手也会被地形所限制。 有机会从这里逃出去。 金圣烈扶着树。刚刚走得太急,扯到伤口,他不得已靠在树上,暂时休息恢复体力。 他屏息凝神,不敢放松警惕,一边小心藏匿踪迹一边思索如何脱身。 月色朦朦胧胧照着树林,茂盛的枝叶挡住洁白月光,林间漆黑一片,却也为逃生者博得一分生机。 白毛鬼心情不错,今夜出游,竟然追踪到金圣烈。对方似乎受了重伤,远处就能闻到他身上的血腥味儿。但无论金圣烈躲在何处,无法愈合的伤口流出的血总会暴露他的坐标。 白毛鬼一时竟然也不急着追金圣烈。他自石宫而出,今晚本意在附近的树林里散散心,若能捕猎一两个人类再好不过。 不成想撞上负伤的金圣烈。 意外之喜。 白毛鬼慢悠悠在树林中走着,身披黑绸底金龙绣工外袍,齐肩黑卷发有几缕落在敞露的胸口上,又随着步伐走动带起的微风落下。 他活太久了,忘却自己的姓名。世人恐惧他,冠他以“白毛鬼”之名,于他而言,与加冕无异。 月光随着他的步伐一缕缕打在他身上,忽明忽暗间更让他的美貌诡异叁分。 可怖的恶名亦不能挡鬼的艳丽。 白毛鬼顺着轨迹一步步靠近,越往前迈一步,血腥味儿越浓。他看见树旁的草丛微微晃动,枝叶摩擦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他笑了,没想到金圣烈也会有这么失态的时候,看来是濒死的恐惧彻底掌控了他。白毛鬼也不点破金圣烈的窘境,这几步距离任凭金圣烈武功盖世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白毛鬼只是往前走:“金圣烈,躲猫猫好玩吗?我现在心情好,你出来跟我打一架,或许我能放你一命。” 话毕,白毛鬼闪身到树后,准备直接拧断金圣烈的脖子,却没发现目标。 地上摆着一团血衣,像是被人脱下,慌乱间丢在此处。 白毛鬼看着金圣烈丢弃的血衣,心知自己中计,手一伸,血衣瞬间火化成灰。他不高兴地哼哼两声,手扶上树,对上一个血手印。 未几,树轰然倒下。 白毛鬼仔细盯着残树,确定这儿没有金圣烈藏匿的踪迹,才迅速离开。 注[1]:摘自《金瓶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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