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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歌声的源头——以两辆色彩斑斓的大篷马车为中心,后面缀着十几辆货车的队伍出现在两人的视野当中时,歌曲已经到了高潮部分。 “在高山,在草原,在沙漠,在海岸。 这双脚走过的地方,就是我们的故乡。” 打头拉车的是两匹温驯的白马,头上和脖子上都挂着野花编织的花环。 车篷的图案是象征天空的白,大海的蓝,高山与草原的翠绿,还有沙漠与荒野的金黄拼成的条纹。色彩鲜亮,却因为常年的旅行而显得陈旧,不会太刺眼。马车的车顶固定着一枚金属打造的银白色十字星,在阳光下的照耀下闪闪发光。 篷深处的阴影里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和包袱,好几个人就随意地坐在箱子上围成一圈,穿着宽松舒适的粗布衣服,一边拍着手或者箱子盖,一边唱歌。他们的肤色,头发和眼睛都各有不同,脸上却都洋溢着同样的笑。 不光是马车里,就连车夫,还有后面几辆拉着行李的板车上的人,也都开心地摇晃着身体,跟着合唱。哪怕有谁走调,也完全不会有人介意。 比起唱歌,他们重视的似乎只是“大家一起”唱歌而已。 这支华丽的队伍,就像是从一首悠久的寓言诗中走出来的。 “在高山,在荒野,在沙漠,在海岸。 能放声歌唱的地方,就是我们的故乡。” “真是热闹啊。”陆菲望着这支奇特的队伍,开心地评价道。 别说热闹,这根本可以称得上吵闹了吧。 特利尔现在已经完全可以确定这支队伍的身份了。是一个就连几乎是在骑士团长大,最感兴趣的娱乐节目是练剑的他都听过的名字。 在菲尔德……乃至邻国都备受欢迎的流浪艺人团队:南天马戏团。 在历史上一场曾席卷大陆的变革中,有不少贵族为了保全自己的的地位,将奴隶纷纷放逐至荒野。这些人聚集到一起,形成了一个特殊的集团。为了活下去什么都做,最多的就是卖艺和承接护卫工作。经过分化与发展,现如今已经有了数个不同的生存形式。大陆上几个最知名的马戏团和流浪剧团便是其中之一。 流浪者,逃亡者,无论何人,只要放弃原有的身份并获得团队的友谊,便可以加入。 他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国籍,但只要出示以团队名义办理的旅册,一般也会受到各国的欢迎。 不会受到国家的保护,却也同样不会受到束缚,他们有着自己的原则和规矩,所以才能在关系复杂的国家之间往来。 他们是自由之民,并以这个身份而自豪。 “我们~是神~洒向风的花瓣~” 最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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