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太子是我前夫(重生)_偏执太子是我前夫(重生) 第1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偏执太子是我前夫(重生) 第19节 (第1/2页)

    可惜金氏伤重,案子宣判那日,她便撒手人寰了。

    之后许鹂儿也……

    自打嘉佑帝下令刑部重审后,许鹂儿案在上京几乎是无人不知。毕竟是圣人亲自敦促的,一整个顺天府的百姓们都在看着呢。

    金氏死的那日,有些不忿的百姓在杨荣被押往大理寺狱时往他身上扔石子,还被东厂的番子痛打了一顿。

    容舒在顾长晋面前从来都是规矩的,可听说了东厂番子的暴行后,终究是忍不住在他面前痛斥了几嘴杨旭和他底下的人,说着说着便提起从老嬷嬷那听到的这桩旧事。

    老嬷嬷年岁大,记不得那班主养子究竟姓甚名谁。

    容舒当时也不过是想起了便顺带一提,却不想顾长晋听完后便即刻去了书房,第二日一早又去了刑部,忙至深夜方才归来。

    她隐约觉得,他那时应当就是去查那名义子的。

    容舒如今倒是知晓了那义子是谁,只她不能说,她只能等,等顾长晋亲自去查。

    她了解顾长晋,他们瞧着是夫妻,实则他根本不信任她。

    便是她说了那人的名字,他也会自己去求证。还不如就像前世一样,懵懵懂懂提一嘴,总归他这人心思缜密,很快便会想到蹊跷处,派人去查。

    容舒倒是没猜错,顾长晋这会的确是想派常吉去查探一番。

    这世间有许多罪证都掩埋在火里。

    戏楼里的那场火极不寻常,一个戏班子少说也有几十人,再大的火也不该连一个活下来的人都没有。

    他心中隐隐有个猜测,却也只能等查明了那场大火的真相方能确定。

    明明让常吉进来的话都到嘴边了,可余光瞥见站在灯色里披散着一头乌发的小姑娘,那些话在舌尖转了一圈便生生吞了回去。

    明天再说吧,他想。

    容舒见他不说话,忖了忖便道:“郎君可还有要问的?若是没有,妾身便吹灯了?”

    顾长晋道好。

    容舒弯下腰,便听“呼”的一声,屋子彻底陷入黑暗。

    贵妃榻上的窗早就装回了竹篾帘,容舒抱着月儿枕,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便沉沉睡去。

    许是同顾长晋提到了沈家的老嬷嬷,容舒竟然梦见了她。

    她出生在扬州,当初外祖父弥留之际,沈氏已经快要临盆,匆匆赶去沈家也只能见到外祖父最后一面。

    沈氏哀痛欲绝,几日几夜茶饭不思,只顾着cao劳外祖父的丧事。

    容舒便是那会出生的,虽是足月出生,可到底母女连心,她出生时就大病了一场。当然,也有道士说是因她出生在中元节,八字轻,命水阴,这才甫一出生便招了小鬼缠身。

    也是因着这八字,容舒在侯府很不得容老夫人喜欢。老太太但凡有个头疼脑热,都要觉着是她的缘故。

    容舒四岁那年,老太太在荷安堂摔了一跤,把腿骨摔裂了,当即便请道士上府里作法。那道士信誓旦旦地说邪祟之气在清蘅院,要在清蘅院作法七天,方才能保家宅安宁。

    就差点名道姓说容舒是那邪祟之气了。

    沈氏怒极,直接差人把道士撵走。容老夫人自是大发雷霆了一番,逼着沈氏把她送到庄子去。

    沈氏哪里舍得?二话不说便抱着容舒回了娘家。

    可她到底是承安侯府的侯夫人,又怎能一直呆在扬州?侯府的人来了几趟后,舅舅便劝阿娘回去,把她留在扬州。

    “总归昭昭在侯府过得不开心,不若留在我这,等到她差不多该议亲了,再回上京。”

    容舒自此便留在了沈家,直到十三岁方回去上京。

    沈氏离开之前,亲手给容舒做了个同她一般高的月儿枕。

    那月儿枕鼓鼓囊囊,做得极精致,抱在怀里香香软软的,就像阿娘的怀抱。

    沈氏眸子里含着泪,笑着同她道:“我们昭昭若是想阿娘了,便抱抱这月儿枕。阿娘每年都会来扬州看你,等你长大了,阿娘便接你回去。”

    小容舒乖巧地点头。

    她也不敢哭,舅舅同她说了,若是她哭,阿娘会伤心的。阿娘若是伤心不走,那沈家同阿娘都会过不好。

    容舒一直忍着泪,可是当沈氏的身影消失在垂花门时,她终于是忍不住,眼泪“啪嗒”“啪嗒”地坠下来。

    她抬起小短腿去追沈氏。

    那几日扬州下了好大一场雪,地上厚厚一层雪沫子,踩上去“嘎吱”“嘎吱”地响。

    容舒抱着个月儿枕,还穿得像个棉球儿,自是跑不快,没跑几步便摔了,一只鞋陷在雪里也没察觉。

    就那般,光着一只小脚丫跑到了垂花门。

    其实她不在乎旁人说她不祥,也不在乎祖母的厌恶、爹爹的漠视,她只要阿娘就够了。

    可不可以,让她也跟着回去?

    她就呆在清蘅院,哪里也不去。

    只沈氏早已没了踪影。

    北风呼啸,这白茫茫的天地,仿佛忽然间便只剩下她一人。

    容舒抱着月儿枕,对着沈氏离去的方向,用带着哭音的稚嫩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