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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农业强国 第7节 (第2/3页)
在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二!” 张泽宏负责把打印好的几份计划书分发给大家翻阅,然后齐政负责针对计划书中的关键点进行解释,并且回答大家的各种疑问。 计划书中将采取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与村委进行合作,村集体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农户土地承包权转化为股权,农户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双方合股企业经营。扣除相关项目的土地经营收入剩余按照农户土地股份进行分配。 简单来说,齐政公司主要投入资金,而村集体提供土地使用,双方合股经营。 计划书中还明确了股份份额和范围。可以将农村土地、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财产折价入股,同时制订股份公司章程,股东权利的范围、股东红利的分配及股东权利管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办理。 有人会问,为什么要搞得这么复杂,不是可以直接租赁土地吗?这样只需采取现金或者实物的方式按年度支付租金即可,多方便。 齐政跟老爸齐建德之前曾经探讨过土地租赁这个模式,但最终还是选择了土地股份合作制模式。 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责任。 土地,对国家意味着什么?对农民意味着什么? 对国家意味着能保证亿万较低素质人口的就业,维持社会稳定;对农民而言,意味着维持生计的基本保障。 如果没有足够的产业吸纳农民就业,肆意地占用耕地,必然会造成大量失业人口,能够轻易地造成整个社会的动荡,这无疑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不少人一味地鼓吹搞大农场才是未来,他们基本上只是从农业效益上考虑。但这已经不仅仅是经济问题,要看土地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 后世有人笑谈:“在中国,农业产业化,与农户和合作社如果没有股份方面的合作那就是耍流氓。” 所以,即使是后世国家出台的土地流转新政策中,也明确写道:“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看到没,鼓励的是适度规模经营。 归根结底,中国农业应该是一个适度农业,含义不仅仅是经营规模适度,还有生态适度和技术适度问题。 齐政是能租下村里的土地集体开发,但然后呢?原来靠地吃饭的村民们难不成都要出去打工?想想也不靠谱,说出来都会被乡亲们戳背脊骨的。 就齐政个人意愿而言,如果不能通过组合投资提供相当数量的工作岗位,他不愿意单纯租赁土地,从而造成农民失去赖以为生的保障。 重来一世,齐政是抱着解决问题而非制造问题的心态,来回馈命运的安排。 其次,后世农村劳动力匮乏,人工成本高已经是个普遍性问题。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过去人民公社发生的事,不过又在土地流转中重演而已。 更糟糕的是,这方面条件可能还不如过去的公社,那时候你不好好劳动它还能组织大家批斗你;现在你要多说两句搞的人家不爽,人家就能甩手不干,正所谓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利”字当头的社会情况下,没利谁会鸟你。 但是如果他在其中拥有股份,经营的好坏直接跟其利益相关,没有人会敷衍了事——当老板和当员工完全是两种心态。 齐政更愿意大家共同当老板,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最后就是比较现实的问题了。就拿大岭村而言,拥有数千亩的耕地和山地,若要全部承包,哪怕按熟人价一亩每年几百块,一年单单租赁费用都要上百万,再加上人工和生产投入,压力实在太大,难以承受。 计划书中,齐政提议与大岭村村委会共同组建“大岭农业开发公司”,双方各自占据50%的股份,齐政投资三百万,大岭村村委会以村西三木岭以及村里耕地入股。只有做到产权明晰,才不会留下后患,这一点齐政强调得非常清楚。 大岭村村委会要负责收集整理村民有意向的土地、丈量勘测三木岭的各种集体林地等等,以便最终确认公司未来的规划、开发范围。一旦各种资料准备就绪,将会向政府递交申请审批,并注册公司,进行开发。 齐政给出的计划书相当完善,不仅仅明确了大岭村未来的开发项目,而且对雇佣村民的安排也考虑得很到位。若是说之前不少人对齐政有点怀疑,但是在项目书细节全部公开并得到齐政的详细解说之后,大家的疑虑逐渐消失! 齐建德翻看着手中的计划书,偶尔转头看看正在侃侃而谈的儿子,再次在心里骄傲地承认,儿子真的长大了。 …… 齐政与大岭村村委达成一致后,将方案向村民们公布并征求意见,一时引起了轩然大波——多少年来都是自己的地自己种,大家也不知道做了选择后会发生怎样的改变。但在村委的解说下,大多数人都倾向于合作经营。 这时候就体现出齐政选择回乡创业的好处了,基于对老爸的信任以及对齐政的认可,村民们意见比较统一。如果是从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光是想取得当地人的信任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经过全体村民的投票决议后,双方顺利达成合作意向,由村委整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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