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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倏地把人的幻想割破,原先以为是蜜糖的东西,原来不过就是疮里的脓。 流出来,梦就醒了。 把前面那一生倒着看回去,云集都觉得自己不堪入目。 别人都把“看不上你”贴脸上了,他还死皮赖脸往跟前儿凑呢。 好在他那点不值钱的喜欢,上辈子就掂量出来斤两了。 这辈子他一定有自知之明。 丛烈的眉头紧皱着,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云集,你为什么不跟我出去吃饭?” 这才是正常的丛烈。 骄傲,直接,不容拒绝。 当然,从前云集也没拒绝过他。 但是既然要退场,总要有个开端。 “你是在跟我闹脾气吗?”丛烈盯着他。 那双眼睛雪亮雪亮的,曾经让云集想起来春夜里初融的河流。 也就是那么一双眼睛,让他俗不可耐地一见钟情。 他没想到丛烈会这么敏感。 从前他在丛烈耳朵边暗示一万次想戴情侣对戒,那边可是一点信号都收不到。 虽然理解的方向不那么对。 分手这事,云集原本是想徐徐图之。 很主要的一部分原因是他根本不敢确定现在这个时间点他俩到底算是哪种关系。 按照上辈子来说,他俩一起吃过饭、上过床,他肯定是以男朋友自居的。 但是他现在不敢了,可能在大明星丛烈心里,他只是一个过于狂热的粉丝也不好说。 可刚刚丛烈一上来就把他给问懵了。 闹脾气? 看见他没说话,丛烈的表情稍微缓和了一点,“今天晚上五点我彩排结束,六点大概可以到店里,你可以在店里等我。” 云集的第一反应就是丛烈听不懂人话。 但是他稍微一琢磨就明白了。 他上辈子对丛烈太百依百顺,丛烈让他往东他就不会往西。 哪怕东边是个捕兽夹子他都义无反顾地往里踩。 这就是鬼迷心窍吧。 “行。”云集随口答应了一句。 他觉出来丛烈今天就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想让他赶紧走。 一米八大几的个子,跟个门神似的在那堵着,看着都碍事。 等丛烈走了,云集重新趴回了床上,努力回想这个时间节点时自己的状态。 三年前,他还没跟丛烈结婚。 却已经为了他跟云老爷子闹掰了。 他爸不能接受他找个唱歌的男的。 在云世初的处世哲学里,娱乐圈里不管是唱歌跳舞的还是演戏说相声的,统一都得归为“戏子”。 他跟云集喊起来就那么几句词:“无知竖子!早年这些东西为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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