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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复习,见的机会不多。只有丛恕家就在学校,倒是经常见面。每周至少有三次,他们俩会带着丛容去游泳。半个夏天下来,之夏黑得快赶上丛恕了,怎么抹防晒油或者美白霜都没用。 有时丛恕会单独教之夏打篮球。偌大的cao场上只有他们两个,傍晚的风吹过来,篮球拍在地上,声音异常清脆。 之夏很喜欢丛恕投篮的时候身形挺拔,眼睛微微一眯,手腕巧妙翻转的样子。可是她学了好几次,始终有东施效颦之嫌。最后归结为自己个子不够高而作罢。 她本来一点也不会打球,是丛恕手把手教出来的。慢慢的,丛恕运球的时候她也能上去抢两下,只是没有一次抢到的。她有些灰心,丛恕就让她,保证只用左手拍球投篮,他们俩才算可以玩起来。 不过之夏不大讲规则,急了张牙舞爪地就过来,还会一把拽住他的胳膊。丛恕甩手,一边叫:“我看你都在磨牙!是不是要把我的手臂给啃了?”说着就嘴馋了,拉着之夏去吃新疆羊rou串。然后说:“吃满足了吧?不咬我了吧?” 他们坐公共汽车回学校。车上人少,窗户开得大,夜风把之夏的长发吹得极乱,还扫到丛恕脸上。他一把抓着她的发梢,乌黑的发丝如绸缎一般光滑,隐隐散发清香。他一时不知道是该放手还是该继续抓着。 之夏从玻璃里看到后面丛恕进退不得的狼狈神情,微微一笑,转头伸手拢住长发,然后半靠在那里,侧对着他。 车子开开停停,人上来又下去。在一站一站的报站声里,一切都凝固了,一切又都在流淌。 丛恕坐在之夏小而黑的世界边上,熠熠生辉,仿佛夜空里最明亮也最遥不可及的星辰。 陈卓叫之夏过去住两天。一到那里陈卓就问:“你真的不回家?” 之夏不说话。婶婶方严严端着一盘西瓜过来:“别理你叔叔,他就是唠叨。” 方严严是个典型的白领,能干精明,最会察言观色,做事也果断,是真正的一家之主。她对之夏不错,之夏想着一个人能爱屋及乌到这个份上,很不容易,因此也跟她十分亲近。 “好歹你过生日的时候回去一趟吧。”陈卓说。 之夏问:“我爸他们给你电话叫我回去吗?” 陈卓说:“是啊,打了好几次电话了。” 之夏见他撒谎面不改色,也笑了,懒得去揭穿他。要她回家,可以打电话到宿舍。 方严严在旁边伸个懒腰,她最近有点发福,小腹隆起。之夏立刻问:“你们要有小孩儿了?” 方严严急得脸色都变了,立刻进屋照镜子:“我胖了?难怪那天走大街上有人给我塞针灸减肥的传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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