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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谢初霁的耐心彻底告罄,他直接抢过手机,极其冷酷地表明态度,“你永远不会有这个机会了。” 他挂断电话,决定今天晚上就通过梦境的解决这个碍事的人类,让他永远消失在地球上。 洛昔也男朋友突然的爆发吓了一跳。 “他其实没有坏心眼,只是有时候想问题想得比较简单。”脑子不太好使。 解释的同时,洛昔委婉地表达了一下自己对宋微之看法,“人还挺好。” 谢初霁才不听。 好在他还记得刚刚在那张双人床上发生的惨剧,哪怕再怎么愤怒,也没有贸然做出任何一个需要腰以下部位发力的动作。 “我真的很生气。”他说。 尤其是发现哪怕遭到拒绝,对方却旧给恋人发送了门票的电子码之后,妖精的愤怒达到了极点。 “你根本就没有最喜欢我,他为什么要给你演唱会门票,请你去看演唱会?” 这个问题很难解释清楚,真要说的话,得从宋微之显然不同寻常的脑回路开始说起。 洛昔不明白为什么男朋友的态度会在瞬间变得尖锐,极富攻击性。 明明刚刚的电话里说得很清楚了。 青年艰难地咽了口唾沫,试图让恋人冷静下来,“可是他邀请的是我们两个人啊。” “我不听!” 下一秒,妖精尖细的声音响起,刀子一样刺进洛昔的耳朵,“他都知道你喜欢这个歌手!” 不说到这个还好,提起这件事,谢初霁心中那簇愤怒的火苗壮大了数倍不止,“你在遇见我之间就喜欢他了!” 他记得正是正式确定关系的那天,青年微微笑着,用无比郑重的态度重新介绍自己,曾提到过喜欢什么样的音乐,喜欢哪一位歌手。 当时他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爱好,可现在想来却格外难以忍受。 谢初霁可以宽容大度,不计较恋人对他人抱有喜爱,但前提是这份喜爱是过去式,是在遇见他之前。 哪怕他同样清楚——喜欢和喜欢之间的定义并不相同,甚至毫不相干。 喜欢一朵花是喜欢,喜欢一副嗓子是喜欢。 但人不会去长久地亲吻一朵鲜花,也不会对虚无缥缈的歌声敞开怀抱。 人只会和喜欢的人牵手,拥吻。 妖精同样如此。 不同的是妖精的喜欢只有一份。 谢初霁不喜欢花,讨厌歌声,拒绝一切或许可以去尝试喜欢的事物,因为他已经喜欢洛昔了。 所以,不会再有其他。 然而洛昔的喜欢却有很多份。 “太不公平了。”谢初霁再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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