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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2/2页)
唇齿衔着她的舌尖轻咬吮吸,慢条斯理地品尝碾磨,到后来急切地将付莘本该呼吸的空气全部侵占掠夺,才在付莘窒息的临界点结束深吻。 “还行吗,满意吗?” 付莘舔了舔嘴唇:“一般吧。” “那就继续。” …… -------------------- 第3章 木头不开窍 用“漂亮”这个词形容陈斛,其实很准确。 小时候第一次见陈斛,付莘几乎是对他一见钟情,长得真的很像瓷娃娃的陈家哥哥,眼珠子像葡萄一样又圆又大,无害地看着她,牵起她的手去摸小狗,热心安慰她,自己的小狗很乖不会咬人。 自那以后,付莘对他的称呼一直都是“漂亮的小哥哥”。 直到后来上小学,两人在同一学校,付莘才发现身边的人都叫陈斛的本名。 认识的人问她和陈斛差几岁。 “啊?他才比你大九个月吗,你喊他哥哥很吃亏好不好!” 原来还有这种说法? 可仔细一想,总不能长大以后还叫他哥哥吧,那岂不是要当一辈子兄妹…… 那简直太糟糕了。 她是要跟他结婚的! 付莘只做了一晚上心理建设就决定好——决不能恶性循环下去! 一大清早,两人在校门口偶遇,付莘表面佯装得自然,心跳却快。 她先声夺人道:“陈斛,早上好呀!” 不敢看陈斛表情,她冲他笑了下,迅速溜回班级,边跑边捂住胸口。 紧张得快要呕吐原来是这种感觉。 破天荒的,那天放学陈斛没和班上同学去踢足球,而是趴在走廊窗口一边看蜗牛一边等付莘写完作业回家。 “今天不去踢球吗?” “老师说练好过人就可以先回家。”陈斛接过付莘的书包。 “你特地等我吗?” “嗯。” “陈斛,你要是每天都能陪我回家就好了。” “为什么?” “因为我家有点远,一个人很孤单。”付莘鼓了下脸。 “那我以后不踢足球了。” “不行!” “为什么?” “因为比起陪我回家,你还有其他更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付莘突然笑了,“而且我也要去上跆拳道课了,学成之后,可以保护你的安全。”她比划了两下。 陈斛被她开朗又有点小得瑟的笑容晃了眼,今天语文课上学了“金光闪闪”这个成语,老师说“金光闪闪”是用来形容阳光和像阳光一样耀眼的事物。 而那个时候,陈斛察觉到付莘的笑脸跟太阳是有着同等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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