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母的信念_【美母的信念】(2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美母的信念】(21) (第2/4页)


    「你!?」

    &65301;&65363;&65302;&65363;&65303;&65363;&65304;&65363;&65294;&65315;&65296;&65325;

    芳澜真生气了,玉足像跳踢踏舞似的一脚接一脚不停踹大胖腿上,大胖壮硕的身躯立在原地巍然不动,瘪着厚嘴唇,眼睛半闭,一脸无所谓地任由她踹。

    「芳姐,你别生气啦。」

    两个奶妈看不下去,赶紧上前拉住安抚暴怒的女主人,「王哥是跟你开玩笑的。」

    芳澜闭眼沉吸一口气,赫然抬头,认真地向她们解释,「meimei,你们不如我了解这死胖子,他一个眼神我就知道他是说真话还是假话!你们要是喜欢年轻的,jiejie给你们找,那孩子不可以,真不可以!他是车老师的孩子,我没法跟她交代!」

    两女闻言,面面相觑,一同对王大胖投去问询的眼光。

    大胖要真想她们去「招待」

    小马,她们不会有半点意见,何况她们对小马那白净俊秀的脸蛋本就有些好感,只是她们都懂,主人家应该不会做这么出格的事。

    大胖叉腰叹了口气,偏头看向妻子,眼中略带疲惫,「我还不是为了你的好儿子。让他好朋友占点便宜,以后好感激他嘛。」

    光洁的额头上反射出暴怒的光,芳澜拽着两只粉拳,抬脚用力在地板上一蹬,伸长脖子瞪着丈夫,张口就骂了起来,「净放响屁!今天你敢乱来,老娘跟你没完!」

    大胖属实有点恶趣味,就喜欢看妻子生气跺脚的样子,这会儿实在忍不住,粗壮的脖子一歪,胖脸上挂满坏笑,「好了老婆大人,你不说了解我么?以后别再meimei面前说大话了。」

    芳澜瞪着大胖,漆黑的眼珠子左右横摆两下,啪地一声重重扇在他肩膀上,转怒为笑,皱眉嗔道:「你个坏蛋!」

    大胖老神在在,舒舒坦坦得受着,「本来嘛,我怎么可能干这种蠢事。真要干了,车老师还不得跟我们翻脸?再说家里哪件事我不问你的意见?你看你,笑了多好看,开心点啦,别整天苦着个脸。」

    「一天净整些有的没的!」

    芳澜再拍了他胸口一掌,「有空逗我,怎么不见你对儿子这么上心!」

    「我还不够上心啊,为他我生意都不知落下多少……不过嘛,我真有件事想跟你商量。说了你可别急啊,我就想让两位meimei帮忙去试试我们小林同学,当然,不会真做什么。」

    芳澜眉头瞬间又皱了起来,脑后的秀发一甩,张口啐道:「我就说我没看错!你果然在打鬼主意!人家好好的孩子你试什么?你简直是做生意做魔怔了!」

    「哎呀老婆,跟你说了别急嘛。」

    大胖双手拉住妻子的手腕,不让她在身上乱拍,低头叹声道:「你想想,咱儿子上小学那会儿交的那几个「好朋友」,表面上跟他好,背地里给他取个金秤砣的外号,个个把他当有钱人家的冤大头,咱儿子也不笨,知道那些个孩子不是真心和他处,可让他转学那天,还是难过了好久。」

    「这跟人家小林有什么关系!而且我跟你说了请家教就行,我也能天天陪儿子,是你非要把儿子送学校去!」

    「我不也跟你说过很多次嘛,这样会把儿子宠坏的,学校就是个小社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会经历各种各样的事,一直关在笼子里,怎么跟人接触都学不会。别的不说,这几年书读下来,咱儿子学得猴精猴精的,是不?我是希望他多交朋友的,区别是好朋友,还是坏朋友。」

    「那你到底想干嘛?小林这孩子不挺好的吗?你,你简直……」

    芳澜弄不懂,暂且憋住埋怨,一脸气鼓鼓的样子,活像只生气的河豚,瞪着圆圆的眼睛望着丈夫,等着他的解释。

    大胖悠然道:「人最要紧的是看秉性,秉性是藏在骨头里的,平时根本看不出来。我自己吃过亏,车老师最近那事你也清楚,好朋友是吗?还是三十年的好朋友。」

    大胖扭头看了看屏幕中的小马,沉声继续说道:「这孩子刚才话说得有板有眼的,可说的好听,不代表事情就做得对,说和做,完全是两码事。敬请老婆大人想一下,你觉得这孩子的秉性是随车老师多一点,还是马市长多一点?车老师的人格我当然敢打包票,那马市长咋样就真要打个引号了。反正我不想看到几年、十几年、甚至我死了以后,有人在我儿子背后捅上一刀。」

    这一番话听下来,芳澜竟觉得丈夫说的也有些道理,虽然隐隐也有种丈夫太上纲上线、小题大做的的感觉,沉默思索片刻,轻声嗫嚅道:「你让小何和小秦去……最多,还不是只能试出那孩子好不好色。」

    「嘿,好色从不是问题,我现在巴不得咱儿子也好色呢。我想试的是那孩子有没有原则和底线,要是人不行,就算再伤儿子一次心,我也非得让他们划清界限。」

    芳澜想了想,轻叹一声,抬头认真道:「你打算怎么试?我要都知道。」

    「没问题,保证安排得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