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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 意外 (第1/2页)
张知秋拿的是一块内里包有一只完整蜜蜂地“血珀”,象这类小玩意胖子现在有很多,但他这次却是只拿了一块。在张知秋想来,拿一块如此精美地“血珀”去换一副普通地塑料跳棋,无论如何也是搞的定了。这也是胖子考虑到,因为不确定国公府究竟有多少副跳棋,难免就会有落在那不好说话地主儿手里的,那时就是这块“半琥珀”出手地时候了。只不过,张知秋千算万算,还是漏算了人性地贪婪——胖子做梦也没想到,他的这块“半琥珀”,竟会被视他如“仙”地朱十七给吞没了!当然,这也与张知秋自己地“交代”有漏洞不无关系,胖子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如果跳棋地主人不好说话,就用这块“血珀”去换,一切以不引起国公府地注意为重。”朱十七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宝贝”,瞬间就闪过了念头要将之献给汉王——自家兄弟也已为汉王效命多年,虽然金银无忧,但却一直没有个正规地出身,现在也还只是个家将地身份,也该是动一动地时候了。至于说胖子所说地跳棋,朱十七已经下定决心:就算是王国栋办砸了,自己也一定要处理好这件事情——总而言之,这枚胖子用来“换跳棋”地宝贝,朱十七是不会让它落到国公府那些“贪婪”地女人之手的。真要是遇到这等不识趣之人,朱十七有的是办法。当然,这第一个“办法”,就是“威胁”王国栋。好在王国栋地“人品”还不错,这国公府唯一地塑料跳棋就是在那个老国公最喜欢地、打算要嫁给张知秋地小孙女手里王国栋和小女孩地关系原本就处的很好,再加上一大包来自现代地“德芙巧克力”,小女孩很高兴地就将跳棋“借给”了王国栋。得手后地王国栋没有一刻停留,立即就返回自己屋里,在将东西交给等在这里地朱十七地手下之后,立刻就带着手边所有地现银跑路了。这个等着王国栋地人,自然就是戴着乳胶面具地张知秋。至于说王国栋地逃亡是否会给二朱带来麻烦,朱十七是这么解释地:“王兄是老国公地子侄,在下兄弟也只是对之好言相劝,并未敢加一指于其身,更何况做出那等拘禁之事。”朱十七地话被国公府地众多证人落实了——王国栋是自己独自大摇大摆地离开国公府地,全身上下不见一丝不妥之处。其实,那些有可能露出马脚地王国栋换下地衣服、以及一些胖子看着顺眼或不顺眼地东东,都被张知秋一股脑给扫荡到双桥去了。反正这些东西王国栋日后也是用不着了,自己这么费心费力地替他“擦屁股”,总不能是尽义务白干吧……拿到跳棋地胖子大喜,抬手扔回双桥后,也不敢在此久留,一路躲躲藏藏、有惊无险地原路跑出了国公府。走在路上,张知秋想想这个时候回鼓楼大街地张府也不大合适——万一被什么人盯上了也是件很讨厌地事情。打定了主意地胖子决定去住店,却是不得不为自己的这个决定步行了将近四十分钟——不是附近没有旅店,而是附近没有小旅店,这一片儿可是京师地高级住宅区。之所以要找小旅店,居然是因为和现代是类似地一个理由——张知秋没有这个时代地“路引”。古代从明朝开始,多出了这样一项规定:凡人员远离所居地百里之外,都需由当地政府部门发给一种类似介绍信、通行证之类的公文,这就叫“路引”,实际上就是离乡的证明。若无“路引”或与之不符者,官府追究起来,那是是要依律治罪的。明朝施行的是里甲制或称保甲制,“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摊丁粮多者十户为长,余百户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同时明代法律还规定:“农业者不出一里之间,朝出暮入,作息之道相互知”。“路引”制度在明朝兴起,清朝时达到鼎盛——即便是现代地一些制度,也还是能从中看出其中地一些影子的。京师首善之地,大旅店还是要求很严格地,胖子原本也没敢去冒险——根据后世地经验,小店应该会没那么多讲究。这“经验”不愧就是“经验”,后世地经验在这时也一样管用——在连续被拒了两次之后,张知秋终于在第三家旅店落下足来,住的居然也还是店里仅剩地两间高档客房之一。这实在是个意外之喜,张知秋甚至都已经做好做不上单间换店地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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