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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2页)
家里条件一般,父母拿着不高的工资,但仍尽最大的能力给他好的,四岁他就背着画板去学美术,那时周围的小朋友都没有上,后面上学了又找关系让他去最好的学校,希望他好好念书,因为普通家庭的孩子,只能全力读书才有出路。但,他的成绩从初中开始就不上不下,父母没有为此责怪,他却过意不去,认为自己又笨又蠢没有优点。他努力的上课听讲,记好笔记,每学期笔记本都用了好几个,但是很多知识点都没来得及领悟吃透,只记得老师说什么,写了板书就跟着抄,于是笔记抄完,该忘得也忘差不多→_→那时他的爱好是看杂志,看到杂志上的模特穿着好看的衣服就羡慕,喜欢,幻想我要穿那么酷,梳着大背头又开着豪车出现在校门口,绝对很拉风,会让瞧不起他的人吃五个柠檬。当然,现实里他又瘦又穷还一无是处,自己就这么rou丝了,偏偏还是一个颜狗,暗恋学校里最美的校花,校花除非散光+高度近视才会看上他。这种暗恋自然无疾而终……后面上了高中,依旧又瘦又穷,平凡的人不能指望突然之间变帅,但他一点都不绝望,因为他有好的判断力。那时父母建议他学医,念护理专业,因为舅舅在县城医院上班,以后他毕业了,可以推荐他到医院做男护工。医院护工简直十级灾难,他果断拒绝,明确表示要去念服装设计,他以后会成为闻名全球的设计师。父母那时的眼神像在关爱一个中二期少年,劝了他一天都磨不过他的执念,就答应了,他雄赳赳乐呵呵的去考试,结果没考上,只能念服装面料(丧)当时他有一点搓败……很快又想反正跟服装沾边,多学一点有好处,因为他不是天才就要努力。所以,他挥别依依不舍的父母,离开小县城,独自在C市念书。何斯明一直觉得没有放弃梦想是对的,即便过程里他绕了一圈弯路,可还是做了喜欢的工作。如果他没有坚持出来念书,一直在安逸的小县城,几乎能够看到今后的人生……每天在单位里碌碌无为,混吃等死。找个差不多的女人结婚,在差不多的年纪有孩子。因为他的基因一般,孩子也平庸,长大依旧重复他的人生。他不想要这样的生活,才会不管不顾的跑到大城市拼一次,现在的生活尽管被工作占满,他却觉得生活很充实,以至于想起大学生活会怀念,那时他经常背完英语就跑出去吃夜宵,一份烤土豆三块,现在都没这价了。这晚离开烧烤店,夜已经深了,街上行人无几,大部分人都睡了,谭亦莫却没有困意,只觉跟何斯明在一起的时间很快,好像刚坐下没多久就走。何斯明说:“我许久没出来吃宵夜,难得跟你聊得也投机,都没注意到时间,下次提醒我一下,放你走。”“没关系,跟你聊天能补充能量。”因为他的生活枯燥,一对比他活得那么自由洒脱,是他想要的样子。“你把我说得好神奇。”何斯明眼含笑意,“今晚都是我叨叨叨地说不停,亏你耐心好,也没有打断。”谭亦莫说:“聊天能更快地了解一个人,我之前觉得你应该是一个富二代,才敢这么无所畏惧的做生意。”“看错了,我是普通人。”何斯明又笑了,“初次见面,我以为你是哪里来的大明星,怎么可以在酒吧上班。”两人相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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