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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2/2页)
烟稀少,为了避免影响客人休息,侍应生便将辉煌的水晶灯关闭,换上有些昏黄的灯光。这样昏黄的灯光总给人暖意融融的感觉,质朴而温馨。那个人只是在候鬏的门前站了一会儿,用手近乎虔诚的触碰了候鬏房门的门框。然后低低的笑出了声,一串清晰但是意思不明的词语从他的唇齿间溢出,优雅而又准确。其实他在说什么,也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他只是在用古英语,在向候鬏道一声晚安。言语一直在变迁更迭,古老的语言却并不会消失。就如同中国古文一样,那些古旧的语言,总会以自己的方式镌刻进历史的长河里,在人们偶尔的使用和背诵之间生生不息。古汉语不会消失,古英语也不会。这个人同样没有停留许久,他静静的说完晚安之后,就戴上了自己的白手套,踏着夜晚酒店里昏黄的灯光,消失在缅甸繁华的夜晚之中。和走廊的昏黄不同,酒店的大厅非常宽敞明亮,宛若白昼。这才看清这个男人的面容。他的身材十分修长,不是那种夸张的健壮。精制的白色衬衫和黑色马甲,以及即使在缅甸炎热的夜晚仍旧系得一丝不苟的领结,再加上能够音乐勾勒出他腿上肌rou的西装裤,整副打扮,就让他宛若是从十九世纪的英国伦敦走出来的绅士。在缅甸这样炎热的国度里,他的装扮本应该显得怪异且不合时宜,然而这个人仿佛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在不想出风头的时候,适当的掩盖自己的气质,将自己完全融入到环境里。许多人对这样的本事不以为意,觉得只要长相平庸,这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事实上,这个男人长得相当英俊。他的皮肤近乎是毫无血色的白皙,却仿佛有一种克制而禁1欲的气质。他的五官弥足深邃,鼻梁英挺,五官深邃。他的眉不粗不细,原本应该是五官中最为寡淡的部分,然而却恰恰吸引了周遭人的目光。他的下巴光滑整洁,让他看起来非常精神。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却在他不想出现的时候,能够宛若空气一样逸散在周遭的背景里,他的本事便也可见一斑。他没有回头,规律的步伐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男人低声的絮语,他说,终于找到您了,mylord。右手抚胸的动作,很容易就能看清他套在食指上的戒指。那样的戒指作为装饰物来说,显得略微有些夸张,特别是在这个周身简洁干练的男人身上。然而,这枚戒指戴在他的手上,并不显得突兀,古朴而厚重的戒指上,烙印得正是家族的图腾。如果沈毅在这里,就一定能够认得出来,这个男人就是今天下午出现在咖啡厅门口的男人。他自然有要终身侍奉的人,可惜他不是神父,也并不侍奉上帝。他只是,一个执事而已。而那枚戒指上镌刻的家族徽章,就是他要终身侍奉的主人的家族。他的主人之前不属于这个家族,之后更和这个家族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却已经是他能够寻到的全部了。无论那人是否是在异国他乡,也无论那人是死是生,他终归要找到他,尽到做执事的义务。因为,别人家的执事或许一生可以侍奉很多主人,雷昂克斯家出身的执事,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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