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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2页)
呆子的样子,跟“帅”扯不上关系。最后一个进来的便是仲阳兴,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虽然不太符合林书宇的审美,不过看上去勉强算个帅哥。令林书宇比较惊喜的是,等到晚上仲阳兴脱了衣服以后,深蓝衬衫之下的身材可谓是相当养眼。仲阳兴是个体育生,发育得又比同龄人早,胸肌、腹肌都很明显,那胳膊更是肌rou饱满,得是自己的两倍粗,虽然林书宇并不喜欢健身教练那种肌rou爆棚的身材,但这仲阳兴的身材,跟其他同龄人的鸡排身材相比,绝对就是眼睛的福利啊。单论身材的话,仲阳兴的身材还是能够达到自己选取男朋友的标准的,林书宇心里暗暗合计着,当然,只是身材。比起其他人,仲阳兴算是唯一一个让林书宇眼前一亮的室友了,再加上这两个人的爱好有很大程度的重合,所以林书宇对他的印象相当不错。但相处了没几天,这“相当不错”的看法就因为仲阳兴的太过自来熟渐渐被“去死去死”所代替。喜欢摸他的头就算了,摸屁股什么的绝对不能忍!看来以后洗澡必须得把要换的全套衣服都拿到卫生间才行,不止是内裤!林书宇握了握拳头下定决心。换好衣服之后,林书宇便抱着一大盆穿过的衣服,还有一中盆攒了一个星期的袜子去了宿舍外面的盥洗室。望着两盆待洗的衣物,林书宇叹了口气,这是要洗到地老天荒的节奏啊。他刚住校那会儿,还会坚持每天洗袜子。只是后来越来越懒,从两天一洗到现在的一周一洗,由开始的极其讲究的各种衣物一件一件放在盆里洗,到后来的衣服、内裤、袜子分类洗,再到现在的全都混在一起洗。洗衣服是我这样的大帅哥该做的事情么,林书宇不无悲愤地想。他在高一住校期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想要找一个保姆式的男朋友,把他当儿子来对待的那种。后来又想着要不先随便找个能帮忙洗衣服的女朋友?最后觉得自己这想法实在太功利太差劲太没节cao了,终于还是放弃。眼下,安泽“横空出世”。要是安神成了我的男朋友……林书宇手上搓着衣服,脑海里却忍不住开始幻想起来。他努力地脑补出两个人在一起之后,安泽撸起袖子洗袜子的模样。不由得浑身一抖,抽了抽嘴角。看来,自己要好好学习洗衣服才行,林书宇再次悲愤地想着。作者有话要说:撒泼打滚求收藏~第4章第四章等到林书宇洗完衣服回到宿舍时,所有的宿舍早都已经熄灯了。幸好他经验丰富,洗漱完了才去洗衣服。林书宇拖着疲惫的身躯、酸麻的胳膊翻到床上,沉沉睡去。第二天,林书宇是在苏年的猛烈摇晃中醒过来的。“书宇,快起来快起来,要迟到了。”林书宇十分不情愿地揉揉眼睛,半眯着看了看旁边的手表,6点09分!他一个激灵,赶快跳起来,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然后和同样睡过头的舍友们十万火急地朝教室狂奔。虽然学校明面上对早上几点到教室没有明确的要求,但是教导主任一大早就会随机巡查,6点10分之后若是还看到教室里缺人,就会立刻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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