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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9 (第1/2页)
是后来,她慢慢看清了现实。 在现代缺乏劳动力的情况下,人们对女性工作抱着宽容态度,只要受过教育、吃得起苦,女人都能通过工作养活自己,不用依附男人生存。 而这个男人做生意都会被轻视的年代,对于女性来说,唯一体面的工作就是家庭教师,再次一点就是做贵妇的陪佣,没有选举权,想写东西发表就得用男人的笔名,也别想在各个被男性把控的行业做事。 唯一的出路就是结婚。 结婚的风险也很大,除非签订婚前协议,女性结婚后,所有财产都会划归给丈夫,而就算对方丧尽人伦、穷凶极恶,也没有离婚这个选项。如果女方私奔,丈夫可以起诉索赔,但是男人私奔的话,妻子却什么都不能做。 既然注定和俗世理念里“正常”的生活无缘,那么不如选择能活得最自由的身份。 这些年在伦敦,亲自体会过男性身份在这个时代的便利后,克莉丝已经打定主意一辈子做小班纳特“先生”了。 ☆、第34章 U|ysse 这次伦敦歌剧院巡演在马赛很受瞩目。 原著为莎士比亚所作, 讲述了丹麦王子向篡位娶母的叔叔复仇的故事,虽然是英国家喻户晓的经典情节,但是编曲是时下几位当红的音乐家, 强强联合, 一经推出就在伦敦引起热潮,大获成功。 为了防止马车被堵在路上,市长府订的出门时间比较早。 克莉丝换好衣服从内卧出来, 看到男仆后顿了顿, 才道:“你还是换一件外套。” 爱德蒙正在打领结,闻言愣了一下。 “这样不得体吗。” 是太得体了。 市长府的男仆都统一着装,色调是灰色的, 逃犯先生自己把话圆的很好,为了保护小主人的行李, 所以自己的东西全部遗失了,于是总管给他照着市长府的仆从规制发了两套。 得知晚上要陪克莉丝去剧院, 他特意向水房管事(每天早上都要打交道,现在已经十分相熟)借了一件穿得出去的黑色外套。 这时候他穿上了,克莉丝才发现,男仆非常适合黑色, 这个颜色本就显身材, 借来的衣服并不合身, 将他严丝合缝包裹着, 肤白发长, 反衬得禁欲又贵气。 反正就是不像一个男仆。 既然克莉丝发话了, 爱德蒙也没多说,重新将男仆的外套给套上了。 临出门前,看到马车里只有他们三个人,克莉丝还是忍不住好奇问市长夫人:“您的外甥不去吗。” 来市长府这么久了,她还真没见过这位据说会在半夜出来瞎晃的人。虽然有之前每晚溜出去不在房间的原因,不过最近几天不去码头了,克莉丝想起这一茬,夜里有意等过一次,也没有听到过市长夫人说的响动。 市长夫人无奈说:“这孩子最不喜欢的就是热闹,人多了就会紧张,他不会去的。” 看出夫妻俩都对此很头疼,克莉丝干脆放过了这个话题,转而问起如果看薰衣草最好去哪里。 著名的普罗旺斯其实是法国的一个大区,马赛则是普罗旺斯的城市。七月是薰衣草和向日葵开得最好的时候,现在六月,烟草走私的案子差不多了结,已经可以开始做计划了。 还愿意出去游览看花田,那看来是从先前的伤心里走出来了。市长想着,长松一口气,热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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