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夫里·迪弗侦探小说精选集(全11册)_第21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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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章 (第2/6页)

他聊了许久,关于这件事她的看法和意见。

    自从参与进莱姆和萨克斯的钟表匠案后,丹斯对时间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意识到在工作中,和与家人相处中,时间的意义更加重要。时间可以消减愤怒(爆发式的情绪基本不会持续超过三分钟),缓和抵触情绪,很多情况下,比直截了当的否定和争吵更为有效。所以丹斯并没有直接拒绝韦斯学习空手道的要求,但同时也说服他去上几节网球课试试。有一次,丹斯曾无意间听到韦斯对他的朋友说:“对啊,有个做警察的mama太可怕了。”这事把她逗得大笑。

    然后,韦斯的情绪突然间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兴致勃勃地跟丹斯讲起在hbo看到的一部电影。然后电话中又传来他朋友发来的短信音,他说他要挂电话了,再见mama,爱你。再见。

    咔嗒,电话挂断了。

    那声里程碑一样的、自然而然的“爱你”从电话中传来时,丹斯觉得没有白费这么久的口舌。

    她挂断了电话而后看向了莱姆,问道:“你也有孩子吗?”

    “我?没有,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养好孩子。”

    “你得有了孩子才能知道。”

    莱姆看着她时刻不离身的耳机,现在正像医生的听诊器一般挂在她的脖子上:“我猜你很喜欢音乐……怎么样,我推算得不错吧?”

    丹斯回答说:“是我的爱好。”

    “真的吗?你会弹乐器?”

    “我会唱一些,我之前做过民谣歌手。但是现在,如果能辞掉工作,我会把孩子们和那两条狗都扔到房车后面,然后出去追歌。”

    莱姆皱眉说道:“我听说过这个,这叫——”

    “采歌,最近很流行的。”

    “对,就是这个。”

    这是凯瑟琳·丹斯的梦想。她的这一激情符合民谣歌手悠久的传统,他们会旅行到很远的地方,去听当地传统的、独特的音乐。阿兰·罗马卡斯大概是其中最有名的一个,他曾走遍美国和欧洲,去寻找那些最为古老的音乐。丹斯有时会去美国西海岸采歌,但那里的歌已经被人很好地收集整理过了。所以,她最近的几次旅程都是去一些腹地城市。新斯科舍、加拿大西部,还有拉美裔人口大量聚集的河域,像是加州的南部和中部,她将这些地方的歌录下来,然后分门别类地整理好。

    她对莱姆讲述了她的故事,还向他介绍了自己与朋友建立的一个网站,那上面持续介绍一些音乐家和相关的歌曲信息,以及音乐本身的一些知识。同时该网站还帮助音乐家们申请原创歌曲的著作版权,网站提供收听和下载的付费服务,他们将这些所得分给创作这些歌曲的音乐家们。其中很多歌手都签了唱片公司,还有一些公司购买了他们的音乐作为独立电影的配乐。

    凯瑟琳·丹斯没有告诉莱姆的是,音乐之于她还有更多的意义。

    丹斯偶尔会觉得肩头的负荷过重。为了做好本职工作,她必须与那些目击者和罪犯正面接触,坐在一个变态杀手三英尺远的地方,与他对峙、博弈几个小时、几天、几周,这一过程的确是紧张刺激的,但同时也让人疲惫和乏味。丹斯工作时总是能对自己的审讯对象感同身受,即使是审讯结束很久之后,她依旧能清晰地感受到他们的情感。她常常听到他们的声音在脑海中盘旋,占据着她的思绪。

    是的,是的,对,没错,我杀了她,我割破了她的喉咙……对,还有她儿子,那个小孩儿,他在那儿,他看到我了,我必须杀了他,我是说,谁不会呢?但她是活该,她看我的眼神。不是我的错。我能抽烟吗,你答应给我的那支烟。

    音乐是她的灵药仙丹。只有在听索尼·泰瑞和布朗尼·麦克金的时候,或是u2、鲍勃·迪伦、大卫·拜恩的音乐时,她的脑海中才不会浮现凶手卡洛斯·阿伦德充满怒气的抱怨,说自己在割破被害人的喉咙时,被害人的订婚戒指划伤了他的手掌。

    那伤口特别疼,我是说,那个贱人,她活该。

    林肯·莱姆问她:“你参加过职业演出吗?”

    她参加过,有过几次。但经过几场在波士顿、伯克利和旧金山南岸的演出后,她只觉得空虚。唱歌看起来好像是一件很自由、很主观的事情,但她发现,唱歌其实只有你与音乐的联系而已,而不是歌手与听众之间的联系。凯瑟琳·丹斯却更好奇其他人说的话、唱的歌,还有他们自己,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热爱。那时她才明白,对于音乐,就像是她的工作一样,她更愿意做一个旁观者。

    她告诉莱姆:“试过,但最后我还是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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