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19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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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宋案无关。勘电的发出引起很大争议,有批驳者,也有支持者,宋案由此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其实,人们对勘电的认识,从一开始就陷入了误区,不论批驳者还是支持者,都因为勘电系以赵秉钧名义发出,遂将其完全视为赵秉钧个人真实意思的表达。但实际上,袁世凯亦被指为刺宋案嫌疑人,而他和赵秉钧所处政治地位不同,与宋案关联程度不同,这就决定了赵秉钧在辩护时,不可能只顾自己而不考虑袁之意思,袁亦不可能任由赵自辩而不考虑自己处境。袁世凯在4月28日给谭人凤的电报中曾有昨据程都督等报告各项证据,约同幕僚详加讨论等语,[76]可见他非常关心该项证据。故《民立报》5月2日北京电报有赵秉钧勘电系稿出总统府秘书之手的说法。[77]5月3日该报北京电报更点明勘电系袁府秘书张一麐手笔,并说电稿拟好后,于勘日深夜一二时由袁府马队叩各报馆门投送。[78]而《大中华民国日报》稍后又有另外一说,谓:

    日前赵秉钧因宋案证据宣布,曾通电自辩,捉刀者系总统府秘书余东屏。余脱稿后,即由总统府拍发,事后始送赵阅。赵阅后大呼:糟了!糟了!缘原电所谓发给应桂馨五万元公费内务部有案可稽,其实内务部并无片纸只字,既有此电,又须另造一宗案卷,恐难掩阖署人耳目,必至欲盖弥彰,故赵大不赞成。余东屏可谓费力不讨好也。[79]

    不管勘电的具体起草人是谁,这些消息均说明,总统府不可能任由赵秉钧完全按其意思辩驳。当然,总统府完全不考虑赵之意思,不经其阅便以其名义将电报发出,也是不可能的。准确的理解应当是,勘电虽以赵之名义发出,其实很大程度上也反映袁之想法,或者说,勘电既不完全反映赵之意思,也不完全反映袁之想法,它其实是袁、赵二人协商的结果,而这是由他们在政府中的不同角色及与宋案的不同牵连程度所决定的。

    因此,搞清楚勘电中与赵秉钧直接关联的部分是不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成为准确把握赵秉钧这个角色,以至最终破解宋案谜团的一个关键。而北大历史学系所藏勘电底稿的发现,为这一突破提供了可能。

    北大历史学系所藏勘电底稿有两个版本,姑且称之为勘电甲与勘电乙。勘电甲和勘电乙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最原始的底稿,后者则是将前者的一些字句修改及前后段落调整誊清而形成的稿子,但有些修改勘电乙并未敲定,依旧保留了勘电甲的修改原样,所以它仍是底稿,而非定稿清样。不过,勘电乙与最终发出的勘电比较,内容上基本没有区别,因此,我们只需要将勘电甲与最终发出的勘电定稿逐字比对,就可以看出其变化,并由此进一步分析这些变化背后的含义。在本书以后的论述中,读者将会看到,勘电底稿对厘清宋案的一些重要情节具有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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