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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到副驾驶,拉好安全带。潘德小姐先是转过来确认了我的情况,又问:“都好了吗?”见我点头,这才发动汽车。 车里冷气很足,刚刚开门时带进来的酷暑顷刻被消解,阳光隔绝在玻璃窗外。潘德小姐上车后换了副方形偏光镜,很适合她。她的轮廓很深,以至于以前我都没意识到她有这么流畅的骨相,连棱角分明的墨镜也能驾驭。 潘德小姐的车比我想象中要大。我蒙中了黑色,也猜想到是轿车,但在这里,这样排量的车作私人用是很少见的——她的车里连个儿童安全座椅也没有,内饰干净,只有后排放着个纸巾盒。放东西到后备箱时我还看见了两个小小的腰枕,也许她偶尔会在车里午休。 她没有戴婚戒,买这样的车,多半是兴趣使然吧。 印度裔喜欢买英国车,就跟我们喜欢买德国车一样:尽管咱们买德国车许多时候是出于“安全”,或者说一种与安全有关的营销暗示,而印度裔就是……喜欢。但这太刻板印象了,我对车也懂得不多,于是起了个别的话题:“全新加坡的人周末都在打羽毛球,真没想到你能订到室内场。” “我只是走运。”她解释道,“刚好有人取消了下午两点到三点的预定。” “打一个小时?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中途累了可以休息,放轻松。”她笑起来,“我还带了些在家做的小零食,也许能给你补充一点儿能量。” 我非常惊讶:“你会做饭?” 她转过来扫了我一眼,墨镜挡住了她的眼神:“我从七年级起就生活在美国。麻省没什么亚裔,你知道,当时我和一个日本女孩儿住同一个宿舍。寄宿生里只有我们两个亚洲人,拜她所赐我现在非常会做炸猪排。” “哇喔。”她说的肯定不是超市里那种半成品,炸猪排从头做起是非常麻烦的。我有些佩服,感叹道:“那段时间对你来说一定辛苦又充实。搬到地球的另一边生活,文化冲击还有不同的授课方式……你能自己做饭非常了不起。” “那没什么特别的。”她仔细地通过一段岔道,“你一定认为我是那种从小在英国长大、被一群仆人围着,每年回一两次新德里、连市中心都不出,就说着‘我爱我的祖国’的印度人。我不是那种类型。” 我愣在那儿,她还在专心开车,没看我这边。我决心说实话:“坦白来说,考虑到你的年龄和职位,而且你又在一个英联邦国家,我有时确实会那么猜测。我为这种刻板印象道歉。” 她转过来片刻,笑容看上去饶有兴致:“别在意。你比我想象中有趣,姚。” 这算是一种夸赞吗?我没有贸然接话,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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